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出口******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陈智东)记者14日从昆明海关获悉,近日一票重24吨、货值1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蒙自石榴在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报关,并经河口公路口岸出口。这标志着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顺利出口。
据了解,这批蒙自石榴采用“9710”通关模式报关,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该模式申报手续非常便捷,通过线上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用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即可,极大压缩了货物流通和周转周期。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是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依托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区位优势打造的集产品、仓储、物流、融资、财税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电商生态园。目前园区已实现跨境电商业务进出口装卸、集中查验、转关监管、检疫处理等通关业务“一站式”办理。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的顺利出口,不仅为中越两国经贸往来开辟了新渠道,也为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带来新机遇。昆明海关等相关部门计划支持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边境仓,助推河口跨境电商业务高质量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